—I am so sorry to have come late for the meeting
—It is not your fault. With ______ rush-hour traffic and ______ heavy rain, it is no wonder you were late.
请问答案为什么是 the; the。
冠词用总是摸太不准,我感觉是两者均为不可数名词做泛指,请老师解答。
名词的所指主要有三种:类指、特指、泛指。
类指:用名词表示整个类别,以不同于其它类别。
不可数名词的类指用零冠词表示:零冠词+不可数名词。
可数名词的类指有三种表示办法:the+单数名词,a + 单数名词,零冠词+复数名词。
特指:用名词表示一个类别中的一个或一些,以不同于该类中的其它。具体是什么或什么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达成协议。这种共识可能是源于前文提及,可能来自限制性修饰语,可能源于语境,也会因为名词所指为唯一的。
名词特指时需要用特指限定词。最常见的特指限定词为定冠词the, 其它特指限定词包含指示代词、物主代词、名词所有格等。
泛指:用名词表示一个类别中的一个或一些,具体是什么或什么,听说双方没共识,即听话人不可能了解名词的所指是什么或什么。简单的说,但凡不是特指的,就是泛指的。因此了解什么是特指是重要。
名词泛指时需要用泛指限定词。最常见的泛指限定词为不定冠词 a (用于单数名词)和零冠词(用于复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),其它泛指限定词包含some, any, each, every, no, either, neither等。
依据以上概念,网友可以判断当说话人说到rush-hour traffic和heavy rain时,听话人是不是了解说话人说的是什么时段的traffic与哪场大雨。假如判断的结果为:是,那样名词就是特指的。假如判断的结果是:否,那样名词就是泛指的。目前网友自己判断一下。